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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谢孔大夫状(第1页)

【潮州谢孔大夫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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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见洪氏《年谱》。

方氏《增考》云:“公既南行,家亦遣逐。

二月二日,已过商州之南。

而此状言‘七月二十七日牒’,则八月作也。

不知其家,何故犹未至潮。

又侄孙湘亦从公而南,故宿曾江口,有《示湘诗》,而《过始兴江口》诗谓,‘目前百口还相逐’,与状言妻子孙侄未到者,皆不相应,此状恐妄也。”

今按:公之到郡,既不见年月之实,则此状无由可考。

方氏引《曾江》、《始兴》二诗,以证此状之妄,盖亦有理。

但恐或是已过始兴,留家在后,而独先到郡,亦不可知。

但其状词,颇类《袁州申使状》,则又未有以必见其妄。

故今且存之,亦阙疑之意也。

伏奉七月二十七日牒,以愈贬授刺史,特加优礼。

以州小俸薄,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使钱充者。

开缄捧读,惊荣交至,顾己量分,惭惧益深。

欲致辞为让,则乖伏属之礼;承命苟贪,又非循省之道。

进退反侧,无以自宁。

其妻子男女并孤遗孙侄奴婢等,尚未到官。

穷州使宾罕至,身衣口食,绢米足充,过此以往,实无所用。

积之于室,非廉者所为。

受之于官,名且不正。

恃蒙眷待,辄此披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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