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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养老服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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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将通过土地供应政策倾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该意见精神,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4月17日下发文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在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和年期、供地计划、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地、分类用地监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从土地政策上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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