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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致方儿(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日辰刻)(1890年7月6日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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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儿览:
昨接十八午刻专禀,具悉。
翊侄十三已到芜,成服仓率,想未及立合同,此事须汝到宁后请假赴芜、肥议明妥办。
五婶来电,五叔遗嘱,遵祖母昔命。
语意本自分明,趁大伯与吾在,主持其事,各房当无异言。
不必各房兄弟辈一一画押,且各房均尚富厚有饭吃,尚不至觊觎也。
五叔生前只图发财,处置家事毫无道理,将来妻妾争权分产,皆意中事。
藩、翊固不得了,旁人亦难代为处断,所谓萧墙之忧也。
吾前电属丹崖暂代主持,并无回电,恐其不愿插手。
又,堂姑丈电,欲令汝前往,亦是此意,且俟他日再看办法耳。
都下最喜请酒,借期服辞宴会,甚是甚是(拜客公服无妨,辞行则须行装)。
李莼客并未辞,问津温君,势难另请。
畲函为丁介繁说项,昨于大伯信中询及,未知肯办否。
青翁亲事,何时拜媒?长龙少迟派往。
陈季同云,八日内回电,今又十日无信,恐多周折,如有电至,可将合同不能遽定、不能急奏各节附入。
汝见时亦须委婉陈说,不至招怪。
暑药一包,交新吾查收。
仪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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