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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致瀚章兄[1](光绪三年六月十四日)(187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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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大人左右,
五月十一交诸肖菊带去函件、二十三驿递一百七十三号书计均达到。
六月初八日奉五月二十四手示,慰悉一一。
夔石复奏筠仙前疏,以无庸议了之,自是正办。
筠老未必再奏,夔属致吾昆弟,盖欲使之闻知,此亦小巧之一端。
昨周筱棠函告,何铁生讲官(武昌人)参奏,指筠仙《使西纪程》内“今日中西交涉并不得谓和”
等词意诟大清,无此臣子,请饬销毁。
此书盖总署已将此本用活字摆印传观,唾骂固不待言。
弟缄属筠仙以后少发新论为妥。
素多幽愤,闻此等口舌,情绪可知。
然如此品学识议,不容于今之世,人才、国运真无可挽救矣!
幼丹五月二十一来函云,包完川鄂厘饷,淮商咸称情愿,灶户或从此稍有生机,而事之济否,与将来能否支持,则全仗难兄广厦之庇,更乞竹报中代陈衷曲,以拯万灶灾黎等语,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淮南灶户固可悯,川、鄂井夫游民借盐为活者独不可悯乎?子和谓幼翁不近人情之奸慝,向方拟其过,当今乃确知其为任性偏执之刚愎之人也。
若令小宋为江督,尚不致鸱张纷更至此。
弟于此诚不能无悔焉。
彼固知兄不以为然,故数月不提此事,然部复既令川、楚会商,果幼丹径奏奉淮,川、楚自应合词上陈,或先后具奏,冀可缓期开办,昨于复稚璜函内亦略提及。
稚璜虽不免孟浪,究尚直肠有魄力,可与深交。
兄须时与联络,只要川、鄂一鼻孔出气,内外亦无如何耳。
雨生现已销假,因办水灾尚未赴台。
春帆到台后,直入后山瘴乡查勘,可称毅勇,谅一二月即回船政。
筱棠与雨生近稍和气。
左公复借洋债五百万,派鄂省分年拨还,尚不甚吃力否?既尽洋账,即可少解粮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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