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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以利他人之心,换取利己之物|利己与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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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利己心”
可以说明一切经济生活的活动与规律。
他认为,利己是人的本性,凡事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相应的策略,且人们都有“交换倾向”
,以利他人之物来换取利己之物。
但是,满足“利己心”
的途径必须是经济自由,自由经营、自由贸易、自由竞争。
如果每个人都想着让自己的产品实现最大价值,那么“利己”
行为的结果就是资本的最大利润。
就企业而言,其经营和发展都要围绕客户展开,唯有达到利人利己,才能创造财富。
这完全符合经济学中谈到的“理性人”
的基本假设: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在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活动。
如果一方把利益占尽,另一方势必会选择退出这场利益博弈的游戏,从而终止活动。
做生意不是一场零和博弈的游戏,而是一场能够获得双赢的交易。
企业获得利润,客户获得心仪的产品或服务,只有这样的关系,才能持久。
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都要具备双赢的思想,不能把做生意当成一种角斗,只顾追逐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是要兼顾客户的利益,让双方都能获利。
李嘉诚在多年的商战中一路高歌,这与他利人利己的观念是分不开的。
他说:“我觉得,顾及对方的利益是最重要的,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在自己的利益上,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自己舍得让利,让对方得利,最终还是会给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
占小便宜的人不会有朋友,这是我小时候母亲告诉给我的道理,经商也是这样。”
收藏家马未都也是一个很重视双赢的人,他说:“若是我看中了一件藏品,卖家出价12万,虽然我知道8万元钱就能买下来,但我还会还价10万,会让对方有钱赚。
这样他们就会说:‘马未都这人好,总能让我赚钱,有古董了,我要先给他看。
’若是你让人说:‘马未都这人一分钱也不让我赚,我卖谁也不卖给他。
’那你就完了。
谁坚持让人家有钱赚,人家就会想着谁,这就是双赢的好处,可赢得持续发展的机会。”
你要让客户得到他应得的利益,才能将产品顺利地销售出去。
如果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路会越走越窄,甚至最后无路可走。
做生意的终极目标,不是单纯地把货卖出去就行了,而是让双方都成为交易中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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