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节我国法的渊源与教育法的体系
banner"
>
法的渊源可以简称为“法源”
,是法学基础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
中外法学家对法的渊源的解释各有不同。
一般来说,我国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来源”
或者法的“表现形式渊源”
。
法的渊源理论通常把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意义上的和非正式意义上的两种。
正式意义上的法源是指通过官方制定的法律文件,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表述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如成文法体系或国家制定颁布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非正式意义上的法源是指具有一定法律意义上的观念和准则,如理性的原则、正义的标准、道德信念、公共政策、社会思潮和习惯法等。
一般来说,正式意义上的法源是现代各国主要的法律渊源,是法的效力来源,非正式意义上的法源则是法的效力来源的补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
...
穿越到古代寒门家里一穷二白王渊却开始败家了!红糖里面淋泥巴猪油里面加石灰水官盐倒入池塘里官酒放到锅里煮火烧活牛尾巴见到乞丐就发钱这些千奇百怪败家法门让大业皇族门阀世家豪绅坐不住了因为一路败家的王渊竟然越败家越有钱不仅成了天下最大的富豪连天下都快成这个寒门败家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