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楼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六禁止性规定(第1页)

六、禁止性规定

banner"

>

公告强调,各地不得批准通过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得经营住宅贴现养老等业务。

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业务范围中包括医疗卫生服务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统计工作,发放批准证书时,行业分类选择“老年人、残疾人养老服务”

依照本公告成立的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

公告明确,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参照本公告要求,此前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