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第三人称,以前写第一人称怎么写都憋屈,因为不喜欢! 是以,即便这本成绩不理想,我还是很开心写下来,一百五十二万字,差不多七个月的时间,是大家和我一起过来的,我很荣幸你们愿意陪伴束山一直到现在!真的,非常感谢!(鞠躬——) 其实写到结局到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写了,感觉还能写下去,但是再写下去,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我已经不想再把境界拔高了,有读者还说再提升层次,天呐,你们不累我都要累死。 本来设定是到渡劫就结束了,没想到我那么快就写到了渡劫···所以才继续提升了一下境界。 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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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抱着公鸡拜的堂。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运连连,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进山挖野菜捡到狐狸路边买头老羊,老羊肚里带着四只羊崽就连被采花贼掳走都能带辆驴车逃回家而眉目俊朗的痨病相公也恢复健康,成了摄政王?邻国公主要来和亲,相公大手一挥,家有娇妻,这辈子不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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